宛城法院三举措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2-12 08:48:17


南阳宛城法院深入贯彻上级法院指导精神,结合本院辖区农村案件特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审判效果的标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加大调解力度,便民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08年来该院在通过就地办案、巡回审判方式办理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56%,其中在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三类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9%,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一是深入群众,以情感人,消除隔膜。针对在农村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路无人指、调查无人说、就地开庭无人听等情况,该院深入实地,不断摸索,归纳出“六告知”工作方法,即告知立案依据,使当事人明确事实焦点,告知诉讼权利,使当事人明白法律地位,告知是非曲直,使当事人明确责任过错,告知权利义务,使当事人明确法律后果,告知法律政策,使当事人明确裁判依据,告知利害关系,使当事人明白经验教训,做到了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案结事了,息诉宁人。

二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做到“三固定”,即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人员。根据群众反映,由于他们不知道巡回办案车何时来,在什么地方集中,所以在不确定的等待之后不得已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前去法院立案,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对此,该院在距离法庭较远的四个乡镇设立了四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固定每周二下乡办案,风雨无阻,诚实守信。当地群众曾亲切地将其表述为:“哪怕大雪封路法官也会来,哪怕大年三十法官也会来!”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摸索调解方法,主动加强与基层民调组织、村委会和各乡镇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沟通。由于法院工作的中立性和被动性,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纠纷,扮演着维护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角色。然而民调组织、村委会和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则可以主动介入纠纷,利用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和了解当事人双方性格的优势,及时迅速地化解矛盾,在生活中扮演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角色。因此该院充分利用基层组织的这种优势,定期培训民调员、村委会成员,向他们赠送法律书籍,定期进行坐谈交流审判经验,使“第一道防线”与“第二道防线”紧密结合,在源头上化解了大批纠纷,有效避免了因群众不知法、不懂法而带来的不当信访、上访事件。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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