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行政庭审判员尹应哲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0-07-22 18:29:20


   713,省法院做出决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尹应哲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尹应哲,南阳市人,19657月出生,1995年考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南阳市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16年来,共承办各类案件863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及智力障碍,自己患有白血病的情况下,他仍然忘我工作,默默奉献。在他患病八年间,共办理各类案件347件,一直名列中院业务庭前列。他所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被省、市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本人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市优秀法官和全省优秀法官。

   尹应哲同志的事迹被省市、中央媒体报道后,南阳中院庞景玉院长、南阳市委黄兴维书记、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先后做出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尹应哲同志学习。他本人也被评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候选人。

   近日,南阳市委作出向尹应哲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他锐意进取、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学习他爱岗敬业、执法如山的职业品行,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学习他乐观向上、坚强如钢的优秀品质,顽强拼搏,建功立业;学习他淡泊名利、清廉如水的高尚情操,保持本色,廉洁奉公,在南阳全市抛起学习尹应哲同志的热潮。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