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3月27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在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七一路校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来自10余所市直学校的500余名师生旁听。
2024年7月21日,徐某甲、马某、徐某乙与张某、苏某在某平台直播间内互骂并约架。随后,张某等10人与徐某甲带领的王某等12人在镇平县石佛寺镇卫生院附近聚众斗殴。王某伙同他人追打欲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现场的樊某,造成樊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的后果。经鉴定,樊某等人所受到的损伤被评定为轻微伤。2024年11月11日,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指控犯罪的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针对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伙同他人殴打樊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庭审结束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张雪结合这起聚众斗殴罪案件现场普法,并为旁听师生发放普法读物。
“旁听这场庭审,我深受触动。今后,我一定冷静、理智地处理事情,坚决不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一名学生说。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镇平县人民法院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讲紧密结合起来,让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让更多人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从而进一步增强公众守法意识。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