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南阳党员干部向法官尹应哲学习

发布时间:2010-07-26 10:49:17


本报南阳讯(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王彬赵富安)昨日记者从南阳市中级法院获悉,省法院日前作出决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尹应哲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中共南阳市委也作出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尹应哲同志学习活动。

尹应哲事迹(详见本报71603版)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后,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南阳市委书记黄兴维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尹应哲同志学习。尹应哲也被评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候选人。

尹应哲,南阳市宛城区人,19657月出生,1995年考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南阳市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16年来,共承办各类案件863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及智力障碍,自己患有白血病的情况下,他忘我工作,默默奉献,患病8年间共办理各类案件347件,一直名列中院业务庭前列。他所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被省、市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本人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市优秀法官和全省优秀法官。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0年7月26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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