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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范辛亚 赵晓东)母亲住在养老院,大女儿认为母亲偏心,一直未到养老院看望过母亲,也不支付母亲住养老院的费用,母亲无奈将大女儿诉至法院。日前,该案经新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调解,母女俩的心结彻底解开。
杨某夫妇共生育四个女儿。2022年7月,因杨某和老伴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四个女儿因父母养老问题发生争执,后经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四个女儿对杨某和老伴的养老问题达成协议。四个女儿均按照协议按时支付两位老人在养老院的费用,杨某老伴去世后,杨某仍独自居住在养老院,其他三个女儿均每月按时支付养老院费用,但大女儿不愿支付其应承担部分,导致拖欠养老院一年的费用,杨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大女儿诉至法院,请求大女儿按照养老协议支付赡养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大女儿认为母亲偏心,不愿意母亲继续住在养老院,希望将母亲接回家赡养。但杨某表示,在养老院居住的几年,大女儿从来都没有来看过她,担心回家后大女儿不会好好对待她,不愿意回去和大女儿一起住。
看到老人态度如此坚决,承办法官意识到母女之间的心结需要耐心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劝说、释法说理,杨某大女儿终于将拖欠养老院一年的费用支付完毕,并再一次将杨某大女儿约到养老院,对母女俩进行面对面的调解,通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大女儿最终同意按照赡养协议履行,每月及时支付杨某在养老院的费用,并表示以后会抽空到养老院看望母亲。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