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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秋生 刘洋卓)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活用案例库,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着手准备婚嫁事宜。按照当地风俗,王某为黄某购买了“三金”,并给付了见面礼等财物。不久,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婚事就此搁置。黄某及其家人承诺如数返还王某为迎娶黄某而给付的财物,但双方在部分财物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无奈之下,王某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金莉莎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当事人虽然存在分歧,但并非完全不能调和。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对“彩礼”这一概念有更加准确的认识,金莉莎从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级法院及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过的案件中挑选出类似案例,围绕争议项目逐一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返还项目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当场履行完毕。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