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情节轻微被判半年

  发布时间:2009-02-12 10:08:06


 只有小学文化的方城县农民王某认为军人名声好信誉高,易使人相信,且军人身份十分“安全可靠”,便以此为由诈骗群众。212,社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9月上旬,方城县农民王某在社旗县居民段某面前炫耀自己在武警部队当连长,其大伯在军区当师长,段某就让王某帮忙将当兵的儿子转为士官,王某答应下来,并让段某打6000元到其指定的银行卡上用于打点关系,后因段某私下打听根本没有王某所说的人,就没有给王某打钱。

 同月下旬,王某又在社旗县高中认识了几个保安,便自称是消防队的干部,认识县里的领导,伯父还是郑州信息工程学院的师级干部。以能将部队驾驶证换作地方证为由,骗取保安李甲1000元;以可办理港澳通行证为由,骗取保安李乙300元;以可为保安李丙的哥哥安置工作为由,要其拿出三、四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因李丙不相信,王某犯罪目的没有得逞。案发后赃款1300元已退还受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所骗取的财物数量较小,也能够在案发后退赃,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晖 陈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