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马俊杰 朱小旭)笔者4月18日从邓州市法院了解到,该院穰东法庭日前高效调解一起因吊顶脱落引发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避免了不必要的鉴定成本。
原告郭某与被告鲁某经中间人牵线搭桥结识。双方约定,由原告出资采购装修材料,被告负责对原告房屋进行吊顶施工。施工结束后,原告家中的吊顶突然掉落,致使原告的家具及其他物品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原告通过中间人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赔偿事宜,但被告始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耐心向双方阐明鉴定所需投入的时间与金钱成本。经过法官多次在现场以及通过电话沟通协调,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吊顶掉落所造成的损失8000元,双方约定就此事件不再产生任何其他纠纷。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