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淼)日前,桐柏县某企业与张某的厂房租赁纠纷一案,在桐柏县人民法院安棚法庭与安棚镇政府协同联动下圆满化解,实现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书面厂房租赁合同:该企业租赁张某的场地及厂房,租赁期5年,租金每年10万元。由于张某缺少建设厂房的资金,该企业向张某出借50万元用于厂房建设,待租赁期满后张某返还给企业。合同另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履行,随着企业的发展,需要用更多的厂房,张某又增建了部分厂房,该企业减少使用了部分场地,双方又多次达成口头协议,但均未形成书面记录。
今年2月,该企业以转账凭证和张某出具收条为依据,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借款、多付的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00余万元;张某则反诉要求企业支付下欠的租金、租赁期满后占用费及违约金70余万元。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均缺乏充分证据,案件陷入僵局。
桐柏县人民法院安棚法庭主动对接安棚镇政府,联合开展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厂房建设、租赁使用等细节,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庭返还合同款项10万元。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