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法官,车款到账了,我申请撤诉,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不仅主动撤回起诉,更带着"情系百姓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前往法院,致谢承办法官,以表达对法院高效司法的感谢之情,为这场历时三年的交易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2021年6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车辆无抵押,后张某付清车款并提车。2024年12月,张某车辆转售时,发现该车辆贷款并未结清,导致过户失败,张某遂以刘某隐瞒车贷未还清的事实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薛梦蕾认真梳理案情,仔细询问双方情况,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但双方对车辆退款金额争议较大。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优先策略,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在连续8小时的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情理法"三重攻势:先以"将心比心"疏导对立情绪,再以法律为依据明确双方权责——既指出卖方未如实告知车况的违约责任,也引导买方合理承担车辆折旧损失。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双方矛盾得到妥善化解,原告主动提出撤诉,法院依法作出撤诉裁定,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才出现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