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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亚瑾)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通过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其他两起潜在纠纷一并化解,实现了个案纠纷的圆满解决与类案矛盾的源头预防。
李某于2021年租赁吴某的承包地用于种植树木,双方约定每年每亩租金为900元。因李某一直未向吴某支付租赁费用,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租金。
溧河法庭庭长王海燕承办该案后了解到,除吴某外,李某还租赁了另外两名当地村民土地用于种树,但因效益不好,租金一直未支付。本着将矛盾纠纷止于源头的目的,王海燕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同时通知另外两户出租土地的村民共同到现场。考虑到租赁费拖欠时间较长,吴某迫切需要收回租金和土地,以及树木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王海燕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提出了折中方案,双方解除合同,树木由吴某自行处置,并将树木价值进行折价抵扣,李某将抵扣后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原、被告对该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可,在详细估算树木价值、数量后,双方共同商定抵扣价值及被告应支付的租金数额,并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将款项当庭一次性支付完毕。
在原、被告达成调解后,另外两户村民也参照该调解方案与李某达成和解,李某也将相应租金当庭付清。其中一户村民惊喜地表示:“本来以为我俩就是来听听,还以为我们也得打官司,没想到今儿就把事儿结了。”至此,这三起纠纷均得以圆满化解,各方对该案的处理结果都表示很满意。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