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度工作标兵:李建新

发布时间:2010-07-27 17:10:24



李建新,男,中共党员,南阳中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先后荣立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八次、先进工作者七次。

审判监督庭作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部门,主要办理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而申请再审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作为一名老审判员,李建新同志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究办案技巧,尽最大努力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西峡县城关镇杜某某与邻居为宅基地纠纷而上访多年,多次进京反映问题,各级部门对此事都感到十分棘手。20098月,李建新同志接到案件后,仔细阅卷,并深入到杜某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做对方当事人的工作,摆事实,讲法律,阐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在很短时间内找到了处理案件的平衡点。经过调解,杜某某最终同意拿出5000元给对方,双方争议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杜某某使用,这起上访多年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事后,杜某某向南阳中院赠送锦旗一面,上面写着“八年维权难实现,两个钟头断了案”,称赞李建新同志办案艺术高超。

工作中,李建新同志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理念,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总是以最大的耐心、最大的诚心,为当事人送去法律的温暖。

20098月份,李建新同志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抽调参加民事再审巡回法庭,协助省法院复查办理平顶山中院的涉诉信访案件。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经过多次诉讼,各级信访部门也已多次接待,因而对接待法官抱着不信任的心理状态,总是冤气冲天,甚至当面侮辱谩骂。李建新同志对此并不在意,总是认真听认真记,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的症结在哪里。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姿态同时感染着当事人,化解了一大批上访案件,受到省法院的表彰。

李建新同志工作勤奋敬业,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2009年度,在被省法院抽调工作的情况下,全年办理的再审案件在全庭名列前茅,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被南阳中院评为2009年度工作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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