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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赵某,你不仅是被执行人,也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天天联系法院追问欠款执行情况时的心情,是不是和现在张某催你还钱时的心情一模一样呢?”日前,在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执行法官的一句灵魂拷问,让原本态度强硬的赵某瞬间红了脸。
张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赵某因生意周转向张某借款40余万元,张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赵某限期内返还原告张某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按期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刘嵩强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竟同时也是自己承办的另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面对赵某的特殊身份,执行干警制定了“以情促执、以理服人”的执行方案。
“赵某,你此时此刻应该最能体会债权人权益受损时的焦虑。你也将心比心地想一下,当时你资金紧张时,是张某帮你解了围,现在张某急等用钱,你却一拖再拖不愿还款,是不是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话音未落,赵某开始面露难色。经过多次深入沟通,赵某最终认识到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对其自身权益的影响,表示会尽快筹钱履行欠款。申请人张某也表示体谅赵某的处境,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几天后,赵某亲自把40余万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赵某的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已通过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障赵某的合法权益。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