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合伙不成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25-05-08 09:00:30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郭 贝 王充飞)近日,一起因合伙经营引发的纠纷在内乡县法院师岗法庭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决定共同投资经营全屋定制家居店。协议约定原告出资3.2万元,被告出资2.8万元。然而,在经营过程中,双方的合作出现了裂痕。2024年12月,被告提出退伙,在协商退伙事宜阶段,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伙关系,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投资款3.2万元,并对合伙期间的财产进行清算分割。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决定以“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双方从“对抗思维”转向“止损思维”,让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双方最终放下成见,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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