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唐河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法护航 “优”无止境

发布时间:2025-05-15 08:45:4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法官普法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姜燕 文/图

    法治是劳动关系的最优解。近年来,唐河县人民法院紧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心,围绕解决企业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影响发展最迫切的问题,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企业、群众,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努力构建“企业安心经营、职工安心工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劳务纠纷

    用心化解

    党某在某酒店工作,因该酒店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因此,党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理,仲裁裁决确认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与党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按照赔偿标准,应当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09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主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向其详细释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若继续抗拒执行,企业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不仅影响正常经营,个人也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经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漠视劳动合同制度既损害劳动者权益,更使企业面临商誉贬损与经营受限的双重危机。

    最终,涉案企业全额履行,并召集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全面整改用工制度,要求为全体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该酒店负责人坦言:“过去总把劳动合同当形式,现在才知道它是企业的护身符。这次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与其等出了问题再补救,不如自己先把规矩立起来。”

    货运纠纷

    耐心调解

    “同意调解意见,款项已支付!”“8500元已收到。”2024年12月10日,原告通过某平台联系到被告,将原告的货物从唐河县运至郑州市。被告驾驶的车辆在高速上发生侧翻事故,导致原告货物损失。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付货款包含损失货物返厂费用共计15141.5元。

    为了精准定位双方矛盾争议点,承办法官周启印第一时间联系到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经沟通得知,双方虽存在调解意向,但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被告认为,此次事故自己损失更大,且原告提供的货物损失清单未经核对的部分不应计入赔偿范围。原告则认为,其主张的损失是客观事实,被告理应对其所有损失及预估损失进行足额赔付。

    针对双方各自的焦点问题,周启印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此次事故系单方事故,相关损失可通过保险理赔解决。原告作为运输合同托运方仅负有支付运费义务,对被告损失无赔付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货物损失清点需经双方共同见证,若原告不予配合后续损失核验,则需经第三方见证,自行清点易引发争议也可能得不到认定。经过周启印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周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之间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被告郑重向法官致谢后,当场完成赔偿金转账。

    42起纠纷

    一朝化解

    2024年4月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陆续受理42起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涉及房屋面积差价、契税等诸多问题,矛盾集中,被告企业面临较大诉讼压力。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初,便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全程负责。接到案件后,调解员仔细梳理每一份案件材料,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逐一与业主进行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针对不同业主的诉求,采取“分类施策、逐个突破”的工作方法,制定个性化的调解策略,逐一厘清争议焦点。

    同时,调解员考虑到房企资金压力大、业主诉求多元的特点,量身定制“分期履行”“部分减免”等灵活方案,让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逐步解决业主的诉求。这样既能让业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又能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实现共赢。业主纷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部分原本持观望态度的业主在看到调解结果后,也主动联系法院申请优先调解,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42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

    执行路上

    步履不停

    申请人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徐某分期购车的担保人,在徐某连续半年未履行车贷还款义务后,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主动垫付了部分车贷。后经法院判决,徐某需向某汽车销售公司偿还垫付款项,但徐某拒不履行,某汽车销售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徐某名下的车辆已寄放在某二手车行售卖,车辆实际控制权转移,扣押难度较大。但申请人某汽车销售公司积极提供案涉财产线索,协助锁定涉案车辆位置及现状,为案件突破奠定基础。

    4月10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抽调干警组成专项执行团队,赶赴南阳市展开扣押行动。执行现场,涉案车辆停放于二手车行内,案外人起初对执行存在抵触情绪。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阐明车辆权属关系及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案外人主动配合交出车辆,被执行人徐某当场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以物抵债

    促成和解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困境企业争取了喘息之机。

    孟某与某建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某建材公司按期支付劳务费用。判决生效后,某建材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曲某。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短期内确无履行能力,但其名下存有一批乳胶漆库存。

    为切实解决纠纷,避免“机械执行”加剧企业经营困境,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同意以乳胶漆作价抵偿劳务费。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干警于当晚赶赴现场,全程监督双方清点货物、完成交接,确保履行过程透明、执行及时。申请人拿到货物后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至此,案件执结完毕。⑥5

文章出处:2025年5月15日《南都晨报》C8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