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登门索赔,一脚踢出刑罚

发布时间:2025-05-15 08:59:51


    □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聂传青 刘学

    身边的事儿

    2023年6月,王某甲与李小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纠纷后闹上法庭,因民事赔偿部分未达成和解,王某甲的儿子王小某在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驾车前往李小某家中索要赔偿。在与李小某的父亲李某交涉过程中,王小某情绪激动,一脚将李某踹倒在地,致其腹部受伤。经鉴定,李某右侧第4、5、6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案发后,王小某家属积极与李某沟通协商,赔偿李某3.5万元并取得谅解。后王小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判决结果

    内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小某采取暴力手段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王小某及时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小某认罪认罚、主动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上述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小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发生纠纷时,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矛盾。莫因一时冲动,让原本有理的一方变成违法者,亲手毁掉自己的人生。遇事多一分理性,就少十分悔恨,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冲动的代价往往难以承受。

文章出处: 《 河南法治报 》 2025年05月15日 第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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