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短信时我很惊喜,本来以为得等几个月才能收到判决,没想到我的案件这么快就审结了,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办理。”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快速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维权成本。原告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向承办法官民二庭庭长李林峰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2025年3月,被告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原告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原告李某车辆受损。交通管理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因就车辆损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王某及王某驾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宛城区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损失3200元。
案件受理后,李林峰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遂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理程序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庭审当天,王某未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下,李林峰依法作出判决,并于开庭后第二天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原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第一时间向承办团队打来电话,向承办法官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表达了感谢,并于次日送来锦旗。
“相较于普通、简易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周期较短、一审终审,满足了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快速解纷的司法需求,有利于促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另外,基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特点,法官也注重实体法律适用问题的释明,以提高当事人对该程序的理解度、接受度及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李林峰法官表示。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持续探索和推广小额诉讼程序的应用,以“立审执”全程衔接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搭建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快车道”,满足人民群众“最低的诉讼成本”“最快的纠纷解决”的司法需求。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继续努力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完善小额诉讼案件“简、快、好”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