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度工作标兵:王立京

发布时间:2010-07-28 09:14:42



王立京,男,19701115日生,南阳市卧龙区人,汉族,大学本科文化。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该同志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内勤,2004年、2008年二次荣立三等功,2005年度、2008年度二次获得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

2009年度,王立京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意贯彻领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民事调解手段在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运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该同志共办理一、二审案件22件,做到件件实事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一件当事人缠访、闹访。

20092月,该同志被派往方城县赵河镇泥岗村驻村。驻村期间,该同志自带行李,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不给村里增加负担。该同志和村委班子一道,积极、主动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去,并作好麦秸禁烧工作。协调建联通发射塔,改变了周围群众通讯条件。走访入户,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协调,解决了该村文化大院家具问题。

20093月,该同志被派往方城县人民法院赵河法庭工作。在法庭工作期间,认真接待当事人,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多次参与案件调解。该同志经常和到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谈心,了解他们的诉求和疾苦,并通过了解当事人和走访当地群众,撰写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该文章被南阳市市委帮扶办评为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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