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度工作标兵: 赵康 发布时间:2010-07-28 09:53:57

赵康,男,汉族,现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助审员,负责工资、编制管理等日常人事工作。该同志1981年11月生,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律本科学历,2006年7月经全省统一招录考入中院在政治部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科员、助审员。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学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先进个人,2008年获个人嘉奖,2009年被评为优秀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该同志善于钻研,业务精通。人事工作政策性强,系统性强,该同志始终把加强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工资、机构编制、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注意用好用足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很快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四年多来,先后办理工资套改、档次晋升、津贴调标、奖金审批手续5000余人次,工资表9000余份,人事任免调动审批400余人次,工作无一差错,深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肯定。他同时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先后整理编订了《公务员登记管理政策汇编》、《机构编制政策汇编》、《工资福利及优抚政策汇编》等文件汇编,促进了日常工作的准确高效开展;充分利用公务员登记软件、人事信息管理软件、工资管理软件提高了日常工作的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该同志勤勉敬业,任劳任怨。政治部工作头绪多,工作时限要求紧,仅机关人事工作就涉及职务职级任免、公务员考核奖励、干部监督、招录招聘、退休办理、因公牺牲补助金伤残特困救助金申报、干警体检、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审核、临时工、实习生管理等十多项具体工作,该同志始终树立“人事工作无小事,服务干警保障审判”的观念,及时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他责任心强,乐于奉献,为了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经常和政治部同志一起加班加点,利用周六周日整理材料,特别是08年机构改革期间为了保障干警职级早日落实,在政治部领导的带领下连续三天三夜不休息撰写整理材料,提交人大及组织部考察、任职材料7500多份,提前顺利完成职级调整工作。
该同志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强。能够牢固树立保障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干警利益无小事,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近年来积极为伤残特困干警申报救助金,累计获批5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为全市20名因公牺牲法官申报特别慰问金,已获批补助金44万元,落实了7名同志家庭的遗属补助待遇。平时工作中热情接待同志们对工资等事项的查询,仔细解答各项政策,及时落实新进人员的各项工作福利待遇。
该同志廉洁自律,综合素质高。能够模范遵守“五个严禁”等规定,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严守法官司法礼仪,作风严谨,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为人谦和。工作中能够积极结合政治工作的特点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完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队伍建设》等重点调研课题,撰写《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调研》、《人民法庭庭长职级落实情况调研》、《全市法院法官流失情况调研》等调研文章,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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