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7月15日电 今后,河南南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人民法院统一规范或明确指导意见时,可以直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向人民法院反映。这是今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司法局共同出台的《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的一项内容。
南阳中院本着规范法官与律师的“交往”,杜绝法官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的发生,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与该市司法局经过沟通协调建立了此项机制,机制要求法官和律师要本着尊重、理解、友善的原则,合法、合理、合情地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同时,南阳中院和南阳司法局还就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常沟通联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交流通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律师执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讨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中要重视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为律师参加庭审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和人性化服务;司法局要积极引导、鼓励律师参与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各类诉讼纠纷和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
(王彬 牛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