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市委决定开展向尹应哲学习活动

——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尹应哲记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0-07-28 18:44:52


本报讯 (记者陈大公 通讯员王彬 赵富安)7月27日,记者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尹应哲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中共南阳市委也于近日作出《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向尹应哲同志学习活动。

尹应哲,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16年来,共承办各类案件863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及智力障碍,自己患有白血病的情况下,他仍然忘我工作,默默奉献。他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市优秀法官和全省优秀法官。

尹应哲同志的事迹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黄兴维等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尹应哲同志学习。他本人也被评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候选人。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尹应哲同志锐意进取、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学习尹应哲同志爱岗敬业、执法如山的职业品行,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学习尹应哲同志乐观向上、坚强如钢的优秀品质,顽强拼搏,建功立业;学习尹应哲同志淡泊名利、清廉如水的高尚情操,保持本色,廉洁奉公。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尹应哲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学习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实施四个带动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学习本地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相结合,与各自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务求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要发挥表率作用,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充分发扬尹应哲同志的可贵精神,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7月28日第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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