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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一女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4名受害人23万余元。
2021年至2024年期间,赵某伙同其情人钱某(另案处理),以婚恋名义进行诈骗。2021年7月,赵某通过媒人结识被害人周甲,骗取周甲钱财2.6万余元;2022年1月,赵某通过媒人结识被害人吴乙,骗取吴乙钱财5.3万余元;2022年7月,赵某通过媒人结识被害人郑丙,骗取郑丙钱财13.9万余元;2024年5月,赵某通过媒人结识被害人王丁,骗取王丁钱财1.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赵某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