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小旭 张仁泰)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开展工作,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小红(化名)将名下一处房屋出售给小黄(化名),小黄在居住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便拒绝支付尾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小红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为全面、准确地查明案情,多次驱车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房屋实际状况。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次耐心沟通与协调,法官精准找到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小红减免部分尾款,用于抵扣被告小黄修缮房屋的费用;被告小黄则一次性支付扣除减免部分后的剩余尾款。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