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仅用半日时间,通过精心组织、因案施策,连续成功调解三起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件,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深入实践。
上午9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法庭。原告张某为李某提供劳务,但李某仍拖欠张某部分工资未发放,承办法官张红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从法理和情理角度释明责任,最终促成李某当场支付了剩余劳务款,张某在收到款项后也第一时间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纠纷圆满化解。
刚刚结束劳务纠纷调解,法官张红立即投入另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化解工作。此案中,赵某(男)与周某(女)订婚彩礼返还问题争执不下,分歧较大。法官并未急于就金钱数额争执,而是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切入,引导双方回顾过往、理性看待。在充分沟通后,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疏导,从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双向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庭退还部分彩礼,双方矛盾就此了结。
最后一起房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冯某因新建房屋漏水和混凝土开裂等问题,要求被告某建材公司和施工方段某对其进行补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质量缺陷及损失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法官在了解具体案情后并咨询了相关鉴定机构,发现房屋鉴定成本过高,且通过鉴定未必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寻找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方城法院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加强诉讼各阶段调解工作,持续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绘就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