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村民间多年的土地矛盾,更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村民胡某某与孙某某的承包地相邻,因土地边界问题长期争执不休。胡某某诉称,孙某某强占田头生产通道并种植庄稼,致使其无法正常通行,造成农作物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孙某某同意在责任田北侧留出生产通道供胡某某通行,胡某某则承诺通行时避免损毁对方庄稼。后因孙某某未按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江一杨团队受理案件后,采取“三步工作法”:一是细致查阅卷宗,厘清争议焦点;二是联合村委会实地勘察,掌握土地现状;三是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倾听诉求。执行工作中,干警既讲法理——明确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讲情理——以“六尺巷”典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更讲事理——帮助权衡诉讼成本与邻里和睦的利益得失。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和协调,孙某某表示同意胡某某在从事农业生产时通过其田地,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纠纷。胡某某也对孙某某的让步表示了感谢,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小案连着大民生。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更高效的执行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