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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焦典范)近日,社旗县法院兴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某商务公司与某实业公司于今年1月签订《铝土矿采购合同》,约定由某商务公司向指定工厂供应铝土矿,某实业公司按约支付货款。某商务公司已按约定向指定工厂供货329.1吨,某实业公司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经某商务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组织双方细致梳理每一笔交易凭证及往来沟通记录,引导双方正视合同漏洞,明确争议焦点;另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明晰各自在合同约定不明情形下应承担的责任。
经过多次协调,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宽限期,允许其分期支付所欠货款。为确保分期协议切实履行,消除原告对后续收款风险的顾虑,被告主动提供案外人作为可靠担保,承诺按期还款。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