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村民间多年的土地矛盾,更修复了邻里关系。
村民胡某某与孙某某的承包地相邻,因土地边界问题长期争执不休。胡某某诉称,孙某某强占田头生产通道并种植庄稼,致使其无法正常通行,造成农作物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孙某某同意在责任田北侧留出生产通道供胡某某通行,胡某某则承诺通行时避免损毁对方庄稼。后因孙某某未按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团队受理案件后,采取“三步工作法”:细致查阅卷宗,厘清争议焦点;联合村委会实地勘察,掌握土地现状;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倾听诉求。执行工作中,干警既讲法理——明确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讲情理——以“六尺巷”典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更讲事理——帮助权衡诉讼成本与邻里和睦的利益得失。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调解,孙某某同意胡某某在从事农业生产时通过其田地,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纠纷,双方握手言和。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