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张丁双)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调解一起因闪婚闪离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
王某(女)与万某今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迅速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万某为结婚支付王某见面礼、彩礼等共计19万余元。因婚后矛盾不断,两人感情破裂,万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以支付彩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王某全额退还彩礼,王某拒绝全额返还。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家庭情感,为避免矛盾激化,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法官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阐明彩礼返还条件,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剖析利弊。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
最终,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当庭一次性返还万某彩礼8万元,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