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
某广告店与某艺术培训公司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艺术培训公司向某广告店支付广告费及利息共计7465元。判决生效后,某艺术培训公司未履行义务,某广告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某艺术培训公司系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进而损害学员权益。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某艺术培训公司当天支付2000元;剩余款项,待某艺术培训公司暑期班开班、资金周转正常后,一次性付清。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