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梦颖) 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讼保全+跟踪评估”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新野某村镇银行因借款人(系小微企业负责人)及3名担保人未按期偿还28万余元贷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及保全申请后,迅速评估案件风险,当天即作出保全裁定,依法冻结4名被告名下共计30万元财产。
保全措施实施后,4名被告主动联系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愿意配合调解。承办法官抓住时机,立即组织原告与4名被告到法院进行协商,最终促成被告方先行偿还银行3万元,剩余款项银行与被告方达成私下和解协议。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