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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蒋娜 马鑫琳)“真没想到,纠纷在家门口就解决了。法官上门调解,让我们不用来回奔波,少了很多麻烦。”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派遣法官入驻综合治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服务连声点赞。
2024年5月份,万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刘某借款50万元,并质押一辆汽车作为担保。此后,万某向刘某支付了部分利息。刘某多次向万某催讨50万元本金及剩余利息未果,诉至法院。
派驻综治中心的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详细释明借贷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沟通、互谅互让。由于万某一次性还款比较困难,且对利息有异议,承办法官提出“分期偿还本金+适当减免利息”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万某于2026年5月份前分10期向刘某清偿本金50万元及利息3万元。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