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土地已规划为绿地不能建房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通过贿赂的方法,办理了假规划许可证的被告人王云生,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8月2 日,被新野县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被告王云生,系新野县汉城办事处人。2008年春,被告人王云生为能在新野县民兵训练基地东侧顺利建房,通过赵某(另案处理)介绍让高某(另案处理)为其办理规划许可证。被告人王云生在明知此地已规划为绿地不能建房的情况下,伙同赵某通过贿赂的方法让高某为其办理了假规划许可证。
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云生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