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张振丽)8月20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皇后乡皇后村。当地3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多家新闻媒体受邀见证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与被告范某系前后院邻居,原告的房屋后墙距被告房屋前院墙之间7米左右,系空地。2022年,被告将该空地垫高约50厘米,并在距原告房屋后墙30厘米处垒砌了一道长约13米的土石堰,造成原告后墙根处在雨季排水不畅,形成一定积水,给原告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该纠纷经乡政府、村委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始。庭审中,云阳法庭庭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并从“六尺巷”的典故引出话题,从邻里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乡土人情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进行调解,讲清“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邻里相处之道。因当事双方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庭判决被告范某将其修建于原告刘某房屋后方的土石堰整体向北移至距原告房屋后墙1米处。
【庭后普法】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鲜活的案例现场普法,向旁听庭审的村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详细讲解了宅基地权属、相邻权等法律常识,并现场为村民们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彩页,提醒村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珍惜邻里关系,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