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淅川县人民法院、淅川县司法局经过联合调研、主动汇报,推动出台了《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搭起制度框架。
《意见》共二十四条,核心在于锚定化解行政争议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复议诉讼合力实质解纷”的定位——既明确行政复议机构需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愿选、易选复议渠道;也要求法院通过优化诉讼服务主动引导,让当事人将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要选择。为凝聚合力,《意见》还提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要通过信息互通、联合培训、实务研讨等方式统一办案理念与法律适用,同时以发布工作报告、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示范,让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更畅通。
案件办理中,《意见》既注重维护当事人诉权,也明确要识别并防止滥用复议、诉讼权利的行为,发挥好行政复议审查强度更深,纠错力度更大的制度优势。针对重大、典型案件,《意见》创新提出到争议发生地开展复议听证、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既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也让群众直观感受复议化解争议的实效,进一步夯实基层解纷、旁听参与、多元化解的社会认同。而案件审理中强调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直指“程序空转”问题,推动争议从根源上解决。
今年1至8月,淅川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0%,其中95%的案件未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新收案件增速亦逐步放缓。这体现出行政复议主渠道效能持续释放,更多行政纠纷在复议程序中就得到高效化解,复议诉讼实质解纷的功能定位也随之更清晰。
下一步,淅川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强化与复议机关的衔接配合,以能动司法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发挥添力赋能——既以复议推动依法行政,又借复议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法治淅川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