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河南省西峡县发生百年难遇特大雷电和洪水灾害,多数乡镇的房屋、田地、道路和企业被洪水冲毁,造成通讯、电力和交通中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面对突入其来的重大灾情,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灾情就是命令”的口号,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全方位配合党委政府参与抗洪救灾工作,为法院赢得了民心,树立了形象,受到辖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主动靠前,做好防汛防灾的“宣传员”
7月23日夜,西峡境内突降暴雨,为了预防群众生命财产少受损失,西峡法院各人民法庭的干警,在没来得及接到动员令的情况下,主动和辖区镇村干部一道,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转移财产,帮助组织人员撤离。从7月23日至25日,县法院先后出动60多名领导和干警,24小时在县城的灌河大堤坚守巡防,院领导全部上岗带头参加路段汛情防护。法院所有警车全部出动奔赴各防汛重点部位,配合公安交警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按照县委、政府的指令组织人民撤离。在法院的主动参与下,大量的财产和人员及时得以转移,将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点。
快速反应,做好灾情普查的“统计员”
灾情发生后,西峡法院党组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院长宋长青临时取消市里的培训会议,连夜赶回部署查灾救灾工作,要求全体干警节假日一律不休息,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辖区丹水法庭室内进水,周围的部分田地、房屋、道路损毁严重,夜里住在法庭值班的丹水法庭庭长刘洪豪,迅速组织开展排淤排水工作,及时将重要物品和资料进行安全转移。在开展自救的同时,庭长刘洪豪情系辖区百姓安危,在通讯中断,无法接到动员命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带领法庭干警深入到辖区各村查看灾情,帮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7月23至26日三天时间里,丹水法庭两名干警,顾不上休息,徒步跑遍了丹水、谭沟、符沟等4个村查询灾情,帮助养殖专业户转移种苗、帮助受灾群众清理房屋积水、扶助倒伏的农作物,并将自己查访的灾情及时向党委政府沟通汇报,为党委政府顺利开展救灾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翔实的灾情资料。
全员参与,做好抗洪救灾的“战斗员”
灾情发生以来,西峡法院接连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抗洪救灾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分包乡镇,主动与各乡镇沟通联系,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各业务庭法官和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被派往各个基层联系点帮助工作,主动接受当地县乡村三级的统一工作安排。西峡法院米坪法庭副庭长赵勇和助审员丁志勇在深山区道路冲毁无法通行、群众受困即将断粮的情况下,自掏腰包在县城购买了生活用品,徒步跋山深水30多公里连夜赶往自己的联系点米坪镇子母村,与当地镇村干部一起,逐组、逐户、逐人进行灾情普查,积极参加道路修复、救灾物资发放等救灾工作。两名干警连续70多个小时奋斗在救灾一线,展现了人民法院法官在灾难面前不怕吃苦、奋勇向前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受灾群众的好评。
爱心救助,做好灾民生活的“帮扶员”
面对灾后群众生活困难,基本生活资料严重匮乏的现状,西峡法院积极作为。7月26日,县法院院长宋长青亲自将100多箱方便面紧急送往灾区受灾群众手里,以解燃眉之急。在后来的几天内,法院干警克服交通不便的困难,采用车载人托的办法先后两次将4万余元面粉、方便面、食用油等救灾物资及时送到了西坪镇和太平镇受灾严重的灾民手里。法院党组动员全体干警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共为受灾群众捐助现金2万余元,捐献棉被、衣物和粮油等实物3000多件。法院的爱心捐助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提前介入,做好灾后纠纷的“调解员”
对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财产类矛盾纠纷,县法院和各人民法庭提前介入,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工作,灾害发生后7天时间里,各人民法庭协助和积极指导民调组织,共化解财产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二十余起,大量矛盾纠纷即时就地解决,为党委政府顺利开展救灾工作提供了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