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穰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面对“保障债权”与“挽救企业”之间的两难选择,法庭秉持“蓄水养鱼”的司法智慧,精准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通过一纸调解协议既稳住了供应商的“钱袋子”,也为陷入困境的企业留出喘息空间,生动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理念。
原告是邓州一家本地建材企业,长期为被告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应混凝土等关键建材,双方本是稳定合作伙伴。后因被告承建的项目工程款结算周期延长,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欠付货款25万余元。这笔款项对作为中小企业的原告的运营至关重要。多次催收未果后,原告将被告公司及其股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并非简单的欠款纠纷,其处理结果关系到本地供应商生存、在建项目推进及区域营商环境的健康形象。若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可能导致被告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甚至引发项目停工、员工失业等连锁社会问题。
承办法官细致调查了被告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确认其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确有临时困难,且具备后续履约意愿和能力。在法官多次组织沟通、释法明理之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全部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及一万元违约金;法庭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原告债权的实现,又为被告恢复经营赢得了宝贵时间,避免了“竭泽而渔”。
该案是邓州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展现了法院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生存与发展,以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前行,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