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高 尚 程远景)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县综治中心快速成功调解两起纠纷,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今年2月,高某某驾驶机动车在左转弯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等3人受伤,车辆、手表等财物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双方在赔偿事宜中产生分歧,王某某等3人遂将高某某及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2021年,杨某某因工程需要向张某某租赁挖掘机,后剩余3.1万元租赁款未付。张某某多次催讨,杨某某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推诿。张某某遂将杨某某诉至法院。
征得当事人同意,两起案件交由县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县综治中心接收案件后,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由方城县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法官介入案件处理。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地调解,两案当事人均达成了一致意见,问题圆满解决。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