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两起民生“小案”,真正地实现让群众诉求一站式解决。
千元借款成“心结” 耐心调解化玉帛
马某与王某曾系恋人关系,二人和平分手后,王某因生病需要资金,向马某求助,马某念及旧情,分两次向王某转账共计2600元。但当马某要求还款时,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将马某的联系方式拉黑,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马某遂向卧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诉讼服务团队寻求帮助。
接手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到在外地务工的王某,王某坚持认为这笔钱是双方恋爱期间的赠与:“我们曾经是恋人,这笔钱是他自愿给我的,也算是对我们分手的补偿,现在又要回去,太不近人情了。”面对王某的抵触情绪,法官和调解员决定采取“情法并重”的策略。一方面向王某解读《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马某的转账记录清晰,能够证明款项交付事实,且双方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借款关系。另一方面从人生价值角度耐心劝导:"女性当自强不仅是社会共识,也是法律所倡导的价值取向。独立自主、诚实守信是当代女性应当具备的品质。"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王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妥,同意还款,但表示不愿意直接与马某联系。9月2日,在调解员的建议下,王某通过微信将2600元转给调解员,再由调解员转交给马某。至此,一场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在诉前阶段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果树丰收引纠纷 邻里和睦重于金
2025年6月,小区内梅李果树硕果累累。保洁员吕某担心果实掉落造成浪费且影响环境卫生,便主动搭梯采摘。不料在采摘过程中,因梯子不稳跌落,吕某肘部按压在卢某停放在树下的车顶上,造成车顶凹陷。事情发生后,卢某要求吕某赔偿2000余元维修费用,而吕某则认为自己是出于公益目的进行采摘,且2000元要价过高,只愿意赔偿200元。一时间,双方因车辆维修费用问题争执不下,遂一同来到卧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接到案件后,诉讼服务团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考虑到吕某作为小区保洁员,其采摘行为超出了职责范围,虽出于好意,但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卢某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合理也需考量;损失金额的认定需要客观公正。为确定卢某车辆修复的实际费用,团队干警向汽车维修店进行询价,了解到卢某车辆修复的合理维修费用在1000元左右。
随后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注意到双方是同一小区的居民,平日朝夕相处,维系和谐邻里关系十分重要。“吕某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小区环境着想;卢先生的车被损坏也确实造成了损失。大家各退一步,既要明确责任,也要互相体谅。”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由吕某赔偿1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吕某表示:“虽然出了钱,但心里踏实了,以后做事会更注意安全。"卢某也坦言:"远亲不如近邻,问题解决了就好。”两人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这两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卧龙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法院+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卧龙区法院持续深耕综治中心纠纷化解“第一窗口”,不断将司法服务触角向前端延伸,为平安卧龙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