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 校园审案 为学生上好法治教育课

发布时间:2025-09-22 10:05:0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普法现场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巡回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校1000余名学生“零距离”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课。

    4月6日21时许,为了给“好兄弟”的弟弟王某出气,宁某等4人乘坐网约车从方城县城赶到方城县拐河镇,待王某将袁某甲、袁某乙约至某处后,持刀、棍对袁某甲、袁某乙进行殴打,致使袁某甲、袁某乙受伤。经鉴定,袁某甲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袁某乙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某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宁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宁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许冬梅结合刚刚审结的这起案件,为旁听庭审的学生们送上一场极具针对性的法治讲座。许冬梅深入剖析聚众斗殴罪的成因、特点及其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告诫学生们一定要敬畏法律、明辨是非,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暴力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起聚众斗殴案件里,小王在微信群里喊人去打架,而自己并没到现场;小张到了现场,但只是站在旁边,并没动手。你认为小王和小张谁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为什么?”为进一步巩固普法教育效果,活动现场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许冬梅围绕庭审和案件提出问题,学生们踊跃举手、争相回答,法院工作人员则为回答正确的学生送上精心准备的学习用品和法律书籍。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大激发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③1

文章出处:2025年9月22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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