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诉中保全促调解 当庭还钱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22 10:06:2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生石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付清全部欠款,原告随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2022年10月,原告与被告经友好协商,签订《物资购买合同》,约定原告以每吨380元的价格向被告供应生石灰,并明确了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持续供货至2025年3月,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欠原告生石灰货款7.5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中保全。

    诉中保全作为民事诉讼中保障判决执行的重要制度,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的债权保障作用。法院依法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告因账户受限,面临经营不便的压力,这为后续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后,考虑到被告希望维持正常经营的诉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从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出发,结合关于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

    “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秉持这一理念,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让被告充分认识到及时履行债务的必要性。最终,被告当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7.5万元货款,避免账户持续冻结对企业经营造成更大影响,而原告随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这起困扰双方多日的纠纷,在法庭上成功地画上了句号。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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