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巧解“塑料”难题

  发布时间:2025-09-23 09:30:08


    近日,邓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一次性塑料饭盒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李吉凭借深入调查与耐心疏导,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助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11月,小孙从小王处购入23吨一次性塑料饭盒用于二次利用,通过微信和手机银行支付货款86100元。可收货仅三天,小孙就发现17包货物质量不达标,与约定不符。他多次联系小王协商退货退款,对方却以“自己也被骗”为由反复推脱,协商无果后,小孙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返还18500元货款,并赔偿1000元交通费。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小孙,详细摸清交易经过与争议焦点。得知双方曾尝试协商,但小孙因担心“退货后拿不到退款”,已提前启用部分货物,为查清事实,法官驱车直奔货物存放仓库。在满是塑料味的仓库里,他蹲下身仔细比对货物,逐一核实有质量争议的货物数量与瑕疵程度,还通过电话连线小王,了解货物来源与质量把控流程。一番“望闻问切”后,法官确认部分货物虽有瑕疵,但仍具备一定利用价值。

    掌握案件全貌后,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的纠纷,维护好双方的经营利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并未急于下判,而是优先采取调解策略,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他先与小孙单独谈心:“这批货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处理仍有利用价值,建议从实际损失和后续经营角度综合考虑。”又向小王释明:“作为出售方,应当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积极解决才是长远之计。”法官还结合同类货物的市场处置案例,引导双方认识调解对长远利益的益处。

    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双方逐渐缓和态度,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王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小孙退还5000元,双方就此纠纷彻底了结。

    近年来,邓州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拓展司法服务边界,全力保障经营者在法治轨道上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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