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元,一张不少!谢谢法官!”调解室内,原告数着被告拿来的现金连声道谢。至此,这起长达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的调解下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常某经营一家饲料店,偶尔也收购生猪,被告王某及其妻子陈某开了一家养猪场,被告曾向原告出售过一批生猪,原告因收猪款项无法及时支付,遂用饲料与被告进行抵债,由被告到原告处拉饲料。后经原告与被告结算,被告多拉饲料7000元,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唐河县法院。
唐河县法院湖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手段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被告坦言原告当年的拖账行为让其很恼火,故而也想让原告尝尝要债的滋味。找到了纠纷“症结”后,调解员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出发,纾解被告心中的怨气,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讲解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并向被告反复讲明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被告表示愿意偿还这笔欠款。为避免双方再起争执,法官提出让双方到法院交付钱款,双方均表示同意,被告当场履行所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