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特殊的求助引起了卧龙区综合治理中心的重视,11名来自外省的务工人员,因被某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陷入困境。在这场一波三折的纠纷化解过程中,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司法为民的灵活举措,提供了关键的法律支撑与司法保障,成为成功定分止争的核心力量。
快速响应,精准研判:提供明确法律路径
8月末,11名务工人员来到综治中心,希望帮助解决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由于这些工人语言不通,且被拖欠工资时间长达数月,生活情况也较为窘迫,每个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一时间综治中心的大厅内人声鼎沸。
为了尽快解决工人们的讨薪问题,区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作为核心成员单位,卧龙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诉讼服务团队第一时间参会进行研判。经过梳理案情,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诉讼服务团队负责人指出,无论法律关系性质如何,当前首要应明确欠薪事实是否清楚、具体金额能否确定。鉴于该服务公司对拖欠11名工人工资共计十四余万元的事实并无异议,如公司出具书面欠条确认债务,该凭证即可作为认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依据,当事人有权据此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实现纠纷快速处理。这一建议有效避免了在定性问题上陷入僵局,直接将调解重心放在事实清晰、金额确定的欠薪问题上,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与会部门共同约谈了该服务公司,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告知其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两个路径依法处置的后果,形成了行政、法律双重震慑,促使其法人正视欠薪问题。在后续的调解中,该公司法人主动出具了欠条,并做出9月1日前还清欠款、9月1日前为众人提供住宿条件的承诺。此次调解安抚了工人们的情绪,也为他们的正常生活提供了保障。
司法确认,赋予强制力:筑牢调解协议防线
然而,到履行期的最后一天,事情又起波澜。该服务公司因资金链问题始终没能恢复营业,也未全部履行首次调解协议,仅支付了2万余元,导致纠纷化解再度陷入僵局。9月2日晚,在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主任周亮主持下,区法院、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下,经过数小时的多轮调解,至次日凌晨2时,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为确保该协议有效执行、避免再次沦为“一纸空文”,诉讼服务团队负责人蒋娜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蒋娜向该公司法人明确告知,司法确认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公司未按裁定书确认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务工人员可凭此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希望公司尽快支付剩余欠款。这无疑为调解协议赋予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险”,既确立了调解结果的法律权威与强制执行力,有效缓解了工人们的焦虑,同时对公司形成严格法律约束,督促其如期履约。
持续保障,彰显司法担当:跟踪履行终化解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防止出现注销公司、变更法人、资产转移、法人外逃等规避债务情况发生,综治中心协调各部门多管齐下,一方面由区法院派驻诉讼服务团队按照司法确认流程继续推进,另一方面,组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多次约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法析理,并对其公司未来的经营方向和前景进行理性分析,引导实际控制人坚定盘活企业信心,积极采取措施尽早营业。
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该服务公司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在得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又筹到了7万元的情况下,综治中心召集双方再次进行调解,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公司为还款付出的努力,一方面劝导工人们能够互容互谅,理解公司经营的不易,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间。最后,双方约定把下余款项还款日期延迟到月底,11名务工人员除1人留在南阳继续务工外,其他人均已踏上返乡的路程,至此这场涉及多名外省务工人员的纠纷圆满化解,而诉讼服务团队先前作出的裁定及其所明确的强制执行后果,始终如同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督促企业履行付款义务的根本保障。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卧龙区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站在务工群体的立场上,为他们提供坚实而高效的法律支持。同时,也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经营的实际困难,在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支持采取分期付款等灵活履行方式,为企业缓解压力、渡过难关提供了空间,展现出司法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精准平衡。
“三大路径” 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典型范例。卧龙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实现司法与综治的深度融合,持续构建“一站式”解纷新格局,提出“三大路径”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前端介入,提供法律指引。法院不应仅是“坐堂问案”的裁判者,更应主动向前延伸,在纠纷化解前端即提供精准法律意见和程序指引,助力各调解主体明确法律边界,提升调解协议的规范性与可执行性。
二是司法确认,强化解纷效力。积极推广运用司法确认程序,以高效、零成本的方式为各类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打通非诉调解与司法强制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协同联动,形成化解合力。法院深入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治中心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劳动监察及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信息共享与职能互补,共同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