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化解赡养纠纷 续接家庭亲情

  发布时间:2025-09-23 16:22:24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不仅帮我拿到了赡养费,还让我们母子关系缓和了不少。” 拿到调解协议的方某激动地说道。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仅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家庭亲情。

    案情回顾

    原告方某年近八旬,身体状况不佳,近期又因一场重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日常饮食起居都需要他人照料。方某与老伴婚后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腊某 1、腊某 2 和腊某 3,如今三个儿子均常年在外务工,平日里对母亲的关心甚少,也未按时支付赡养费。随着方某医疗开销和生活费用的不断增加,独自生活的她难以承担,在多次与儿子们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申请了法律援助,向淅川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个儿子每月各自支付 500 元赡养费,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调解过程

    荆紫关法庭收到方某的案件后,陈冠仰庭长考虑到赡养纠纷的特殊性,若简单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不利于亲情的修复,他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的效果。他第一时间与方某的三个儿子取得联系,起初,三个儿子情绪较为抵触,认为母亲 “小题大做”,甚至抱怨 “自己在外打拼也不容易”。面对这种情况,陈庭长没有急于宣讲法律条文,而是先耐心倾听他们的难处——腊某1提到自己在工地打工,收入受季节影响大,有时几个月没活干就没收入;腊某 2 说妻子在家照顾两个上学的孩子,家庭开支全靠他一人,压力很大;腊某 3 则表示自己刚创业,资金周转紧张,暂时拿不出太多钱。

    在充分了解三被告的顾虑后,陈庭长先是对他们的辛苦表示理解,拉近与他们的距离,随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等法律规定,为他们讲解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义务,不容推卸。同时,陈庭长还拿出方某的病历与生活照片,告诉他们目前方某的情况确实需要人照顾,这点是真实存在的。

    一番情法交融的沟通后,三个儿子的态度逐渐软化,纷纷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为了不让他们来回奔波,节省时间与交通成本,陈庭长提议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签署调解协议。他提前指导三被告如何进入网上庭审,在确定各方时间后,准时开启线上调解庭审。庭审中,陈庭长再次确认了三被告的意愿,明确了每月支付 500 元赡养费的期限与方式,同时提醒他们要多给母亲打电话、视频,常回家看看。最终,三方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方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外,该案的处理也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荆紫关法庭以这起案件为契机,通过村微信群、宣传栏等渠道,向村民普及赡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更多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未来,荆紫关法庭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更优质、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弘扬良好社会风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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