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搬到”家门口的庭审 便民司法传递温情

  发布时间:2025-09-24 09:26:38


   2025年9月23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上门开庭”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住所地村委会,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顺利完成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的审理,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吴某为扩宽自家宅基地,使用掘头、铁锹将被害人李某早年种植位于被告宅基地相邻的正常生长的67棵冬青树剥皮、砍毁。经鉴定,被毁坏的冬青树价值共计10953元。后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对被告人吴某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被告人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前往法院参加庭审。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新野县法院在开庭前便通过上门送达的方式向被告人宣读起诉书,适用简易程序,前往被告人住所地村委会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审判团队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结束后,被告人表达了对在场干警的感谢。

    此次“上门开庭”是新野县法院落实司法便民工作的生动实践。今后,新野县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降低诉讼成本,优化诉讼服务,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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