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减肥产品 刚吃三天就生病

《南都晨报》报道:法院判决:商家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5-10-14 08:48:2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欣 赵晓东)新野县居民冯某连续服用网购的减肥胶囊3天后,出现恶心、心慌等不适症状。经检测,该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日前,销售该减肥胶囊的王某被新野县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4年6月,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联系广东一家售卖“强效天使胶囊SO”的商家,以5200元的价格购买了43瓶“强效天使胶囊SO”43瓶。在明知该胶囊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且没有检测报告,可能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王某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15166元。

    2024年8月5日,冯某从王某处购买“强效天使胶囊SO”,连续服用3天后,出现恶心、心慌等不适症状。经检测,王某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于2012年3月1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王某具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新野县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扣押的涉案物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

    承办法官介绍,目前,任何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都是非法的。想要追求健康体型,应当通过科学的饮食控制和合理的体育锻炼来实现,如需药物辅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正规药物,切勿拿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冒险。②3

文章出处:2025年10月14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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