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推出“三访”制度确保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0-08-05 15:19:53


为了及时、快速、依法、妥善解决涉诉信访纠纷,切实保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10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公正审判,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推出“定期下访,排期接访,限期回访”制度。 该制度以解决涉诉信访纠纷为基础,以畅通信访渠道和及时答复涉诉信访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信访“窗口”建设,营造全新信访环境,建立长效信访机制,全方位打造信访平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定期下访,该院规定每月第一周的前三天为下访日,专职信访员先对本辖区内苗头性、倾向性涉诉信访问题进行摸底、排查,超前研究和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然后有针对性地主动下访,提前介入,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把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了越级上访、择级上访、缠诉缠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排期接访,由院长牵头与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接访一次,接访日期提前排定,并予以公示。接访之日,进行全天候值班,直接面对来访群众,与信访当事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并实行“首问责任制”,接访领导对每一位信访当事人、每一个信访电话都详细登记,跟踪管理,全程服务。各业务庭庭长根据需要随院领导参加接访。对于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场做出答复或处理;不能当即解决的,转交相关业务庭,并确定反馈人和反馈期限,确保来信来访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是限期回访,该院把确实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作为止访息诉的有效手段,建立信访档案,健全信访处理网络,对于已经处理的信访纠纷案件,由专职信访员在三个月内进行回访,了解信访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是否有新的矛盾产生等等,准确把握信访当事人的“脉博”,并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以避免循环上访的发生。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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