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法院调解促赔付

发布时间:2025-10-16 17:13:49


    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餐饮店内消费者意外受伤纠纷,店家当场履行赔付义务,为消费者快速挽回损失。

    2024年秋,王某与朋友到某饭店就餐。用餐期间,王某前往店内厕所,开门时厕所门突然脱落,导致其左脚第一、二趾骨骨折。事故发生后,王某就理赔事宜与饭店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要求饭店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及交通费等共计2万元。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以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为目标,迅速研判案情并组织调解。经耐心沟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饭店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万元,并当场履行。王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案件圆满解决。③4

文章出处:2025年10月16日《南阳晚报》W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