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拔火罐被烫伤 引发一场官司 法官释法明理,足浴店负责人当场赔付

发布时间:2025-10-17 10:34:5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因足浴店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在接受拔火罐服务时被烫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符某在西峡县一家足浴店接受拔火罐服务时,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酒精意外洒落,导致符某背部被严重烫伤。事发后,符某为了治疗烫伤,累计支出医疗费1万余元。然而,当符某就医疗费用向足浴店提出赔偿要求时,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产生分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足浴店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符某被烫伤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其认为符某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该负责人辩称,事故发生后,店内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符某送往医院就医,当时医生并未建议符某住院治疗。数日后,符某自行前往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这一“迟延住院”的行为可能导致医疗费用增加。有鉴于此,该负责人仅同意向符某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承办法官认为,审理该案的关键是既要明确足浴店的安全保障义务,又要客观分析符某就医行为的合理性。于是,承办法官从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及“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规定,向足浴店负责人释法明理,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足浴店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受伤,足浴店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承办法官针对“符某迟延住院是否增加医疗费用”这一问题,结合符某的病历资料、医生诊断意见等证据,详细分析了符某就医行为的合理性,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责任划分,避免因情绪对立而忽视客观事实。

    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以理性态度沟通赔偿事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足浴店负责人当场赔付了符某的医疗费用,符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②3

文章出处:2025年10月17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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