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追不回借款 男子网上辱骂前女友 法院判决:在发布侵权视频的平台上公开发布道歉的书面声明或视频

发布时间:2025-10-17 10:35:3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郭秋实)因前女友文某拒还借款,钟某在网络上辱骂文某,被文某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钟某在网络上向文某道歉。

    文某与钟某分手后,拒不偿还借款,且态度恶劣。钟某一怒之下,在某平台发布文某的照片及视频,视频内容包含文某的籍贯、工作地、婚恋史,并称文某为“骗财骗婚的渣女”“女骗子”。文某认为,钟某的行为导致她的亲朋好友对她产生不好的评价,给她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害和精神痛苦,随即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钟某向她赔礼道歉,并为她恢复名誉。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该案中,钟某将含有文某肖像的视频发布在某平台上,虽经过马赛克处理,但仍能够辨认出系文某照片。此外,虽然双方在交往期间的转账行为属实,但钟某发布的视频中“骗财骗婚的渣女”“女骗子”等语言存在侮辱性。因此,文某要求钟某向她赔礼道歉、为她恢复名誉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并且赔礼道歉的方式应当与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相对应。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钟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其发布侵权视频的某平台上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向文某道歉的书面声明或视频,且该内容需保留一个月。②3

文章出处:2025年10月17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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